好一陣子不想再針對某些特立獨行的所謂甲狀腺名醫奇怪的做法評論了. 但最近有好幾位病友因此受害, 甚至還有知名的健康類雜誌登出另一位也是名醫的教授背書類似的治療經驗, 身為甲狀腺醫者不能不發聲, 希望甲狀腺病友能夠明辨.
甲狀腺癌的基本手術法則就是(1) 兩葉全切除或 (2) 病灶單葉切除, 選擇全切或單葉切是依據復發風險決定, 癌症手術沒有所謂的局部病灶切除, 因為復發率很高
兩葉全切除可以考慮放射碘治療, 而劑量大小也是主要依據復發風險決定, 有時還考慮外科手術後殘餘量, 放射碘治療沒有所謂的分次給予 (也就是說最好一次就給到病情所需的最大劑量100~ 200毫居里, 千萬不要拆成幾次的小劑量 30毫居里), 因為30毫居里小劑量只能損傷正常組織, 主要用於清除外科醫師沒有清除的甲狀腺殘餘組織, 卻殺不死癌細胞, 不但提高癌症復發率, 還使殺不死的腫瘤被誘發出很高比例的抗輻射能力.
病友也千萬別相信局部切除再加上小劑量放射碘是可以清除殘餘的甲狀腺癌細胞, 局部切除留下的正常甲狀腺組織(約7~15公克) 會吸收幾乎所有的放射碘而使正常受損, 但癌細胞仍然逍遙法外.
但是如果甲狀腺原發腫瘤很小(例如小於1 cm的微小乳突癌)而且沒有淋巴轉移及對側另一葉的疑似病灶, 同時又沒有復發風險因子, 經驗豐富的外科醫師能夠就病灶側單葉切除, 此時已經足夠, 何必使用放射碘? 接著就是好好追蹤超音波(每6-12月)吧!